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拟投资项目提供专项服务的公开比选公告

为加快公司在主责主业轨道交通技术领域产业布局,公司拟对A、B两个项目进行投资。按照公司相关投资制度要求,需选聘中介机构提供投资咨询、尽职调查、审计及资产评估服务。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拟投资项目提供专项服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拟投资项目提供专项服务;

(三)项目内容:

1、承担财务尽职调查与支持服务,为公司拟投资事项提供依据。对目标公司进行入场财务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非控股公司。

2、对A、B两个项目近三年一期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资产、负债、净资产状况、盈利状况、现金流量状况、税务事项、财务影响、盈利预测的测算提供合理性判断及分析等。

(四)项目最高限价:40万元(含),采取固定总价合同,包含本项目所有费用,根据项目的工作进度支付费用;

(五)项目周期:本次项目服务期限从签订服务协议日起至交付《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和《审计报告》为止;

(六)比选方式: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二、比选申请人基本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

(二)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四)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或其他监管机构通报;

(五)不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不存在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不存在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不存在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

(六)有交通科技及类科技行业相关投资财务尽职调查、审计的经验;

(七)参选公司需委派两名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现场尽调,统筹尽调工作。

三、项目实施要求

本次项目服务期限从签订服务协议日起至交付《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和《审计报告》为止。

四、比选文件要求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递交。比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文件以及会所简介、执业业绩、人员、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负责人亲自参加的则可不提供)、未受到主管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处罚的说明等;包括在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情况(如有),注册会计师人数以及执业5年以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等基本情况介绍;

(二)类似业绩。曾参与类似项目的经验及成果;参选机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承办的重大项目情况介绍及证明材料;

(三)拟派团队情况。拟派团队人员简历介绍,拟派团队的特殊优势介绍。具有交通科技及类科技行业投资专项财务尽职调查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此次服务的整体设想、拟采取的方法、措施、工作进度安排等;

(五)收费报价。报价应注明对本次服务的具体报价,以及是否接受价格调整及支付方式调整等。此次可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截止时间为选聘结束第二天上午十点;报价应包含尽职调查过程中,在异地(成都本市及所辖区县以外)参与尽职调查的所有会所人员差旅、食宿等相关费用;

(六)承诺函。对本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满足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服务范围和要求作出明确、具体的承诺;

(七)对谈判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八)中介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必要资料。

五、其他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将比选申请文件自行密封在文件袋内。文件袋正面注明申请人名称、文件名称(“省国经公司拟投资项目专项财务尽职调查及审计服务的比选申请文件”)、申请时间并加盖公章,文件袋封口处加盖公章;

(二)比选材料应装订成册,正本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价格内容(“比选报价一览表”、“比选报价明细表”)逐页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U盘)1份;

(三)本次比选接受邮寄的比选文件;

(四)无论比选申请人是否中选,比选文件恕不退回。

六、比选程序

(一)发布比选公告;

(二)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公告要求制作并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三)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规则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比选对象;

(四)确定中选人并上报公司审核;

(五)发布比选结果公告,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制定并发出中选通知书;

(六)签订服务合同。

七、评审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后申请人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排在第一位的比选申请人为本次项目的中选人。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需提交的证明资料

1

综合实力

(15分)

15

按照参选机构在中注协2022年度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排名情况确定分数(请自行提供证明文件)。

排名前10名的得15分,排名11名-20名得10分,自21名起,排名每降低一名,分数减少1分,减至0分为止。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排名复印件

2

服务团队情况
(35分)

团队配置

5

1.拟指派本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学历、职称、专业特长、职业经历等情况。

2.配备执业注册会计师和执业注册税务师等其他专业人员。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学历、职称、简历、执业证、职业经历证明资料等。

团队业绩

30

团队近三年有为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尽职调查等方面工作经验。

有省属国企总部、央企二级企业总部、上市公司总部类似项目经验的,一个项目加5分;

有市属国企总部、央企三级企业总部类似项目经验的,一个项目加3分;

有区县国企类似项目经验的,一个项目加2分。

团队近三年提供服务合同封面、金额、盖章页等复印件。

3

服务方案
(35分)

35

服务方案应包括提供尽职调查服务的整体构想,拟采取的服务方法、措施等;要求方案详细、明确、合理、可行。

自拟

4

收费报价
(15分)

15

以所有参选人平均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15分,参选人报价每高于所有参选人平均报价1万元,减1分,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万元,减0.5分,以此类推。报价超过40万评0分。

服务报价表

5

合计

100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项目涉及的比选公告及比选结果公告在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https://www.scgzjy.com/)发布。

九、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16日9时至2023年9月27日15时(法定工作日内北京时间)。

(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区8楼。

(三)比选时间:2023年9月28日9:30时。

(四)联系人:王涵,18828076773。

十、附件

附件详见:《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拟投资项目提供服务的公开比选文件》

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18日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拟投资项目提供专项服务的公开比选文件.docx(附件下载)